四川省气象局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事项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22-12-08

  一、法定依据

  (一)《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2004年6月29日)附件:国务院决定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目录第377项:“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

  (二)《防雷工程专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10号,2005年1月28日)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申请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资质。经认定合格,取得《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证》或者《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证》后,方可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

  二、申请条件

  (一)企业法人资格;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的设备和设施;

  (三)从事防雷工程专业的技术人员必须取得《防雷工程资格证书》;

  (四)有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或者施工规范、标准等资料并具有档案保管条件;

  (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完善的规章制度;

  (六)注册资本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以上;

  (七)三名以上防雷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人员,六名以上中级技术职称人员,并具有一定数量的辅助技术人员;

  (八)近三年完成二十个以上第二类建(构)筑物综合防雷工程,防雷工程总营业额不少于八百万元,至少有一个防雷工程项目的营业额不少于一百五十万元;

  (九)所承担的防雷工程,必须经过当地气象主管机构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

  (十)已取得乙级资质,近三年年检连续合格。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报告;

  (二)《防雷工程专业设计资质申请表》或者《防雷工程专业施工资质申请表》;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和《法人组织代码证》正、副本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专业技术人员简表》,高级、中级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和《防雷工程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企业质量管理手册和防雷工程质量管理手册;

  (六)现有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七)《已完成防雷工程项目表》;

  (八)三个以上防雷工程的用户使用证明;

  (九)两个已完成的防雷工程全套技术资料;⑩由气象主管机构发放的已完成防雷工程的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等相关资料。

  四、办理程序

  (一)申请单位限在每年九月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气象窗口递交申报材料;

  (二)省气象局初审;

  (三)初审合格的,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报中国气象局审批。

  五、办理时限

  (一)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收费标准

  不收费。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气象窗口:(028)86939717

  省气象局:(028)87322167

  投诉电话: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028)86936179 86942671

  省气象局:(028)87329990

  网址: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www.sczw.gov.cn

  省气象局:www.scqx.gov.cn

关键词: 四川省气象局防雷装置检测、防雷工程专业设计、施工单位资质认定事项办理指南